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的通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437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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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厅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各单位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各市县区和厅属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
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评价体系明确,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总安全风险度为100,其中危险源辨识管控风险度占20%,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度占30%,事故风险度占50%。从评价结果看,2022年第二季度全国省级区域平均安全风险度为11.65,我区安全风险度为16.07,较第一季度降低54.4%,属低风险,行业整体安全风险可控,发生了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状况位列全国省级区域第21名,较第一季度上升了12名。
从总体评价状况看,风险度介于20-40的有5家单位,较第一季度少8家,分别是:水利电力工程学校20、西夏区农牧水务局20、石嘴山市水务局23.33、贺兰县水务局32.18、兴庆区水务局37.5,在危险源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还有差距。
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利科学研究院、唐徕渠管理处、西干渠管理处、汉延渠管理处、秦汉渠管理处、盐环定扬水管理处、西吉县水务局、彭阳县水务局、沙坡头区水务局、海原县水务局、灵武市水务局、盐池县水务局、青铜峡市水务局、利通区水务局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有力,继续保持领先。
从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指标来看,第二季度全国省级区域危险源风险度平均为5.49,我区平均为4.01,较第一季度降低50.3%,风险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厅属单位平均危险源风险度为1.21,较第一季度降低40.7%,市、县(区)水务局平均危险源风险度为6.53,较第一季度降低29.1%,危险源辨识管控工作还有进步空间。
从隐患排查和治理指标来看,第二季度全国省级区域隐患风险度平均为1.78,我区平均为2.06,较第一季度降低71.3%,风险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厅属单位和市、县(区)水务局平均隐患风险度大幅降低。三个月零隐患上报单位合计共85个,占单位总数的27.5%,较第一季度减少66家。
从事故指标看,第二季度,贺兰县水务局管辖范围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区事故风险度为10。
二、存在问题
从第二季度系统填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工程信息录入不全面。有些单位为填报方便,未将本单位规模以上运行工程应录尽录。大部分单位未将已开工在建工程尽数录入系统中,导致未录工程危险源、隐患失于排查管控。西夏区农牧水务局、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工程数量为0个。
(二)危险源辨识管控工作不到位。一是危险源辨识率低。部分单位还没有达到每项工程累计辨识5个危险源的基本要求,数据显示,危险源辨识率为0的有3个单位,分别是:西夏区农牧水务局、石嘴山市水务局、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危险源辨识率小于50%的有6个单位,分别是:银川市水务局11%、中卫市水务局25%、贺兰县水务局43%、惠农区农牧水务局4.8%、红寺堡区水务局16.7%、隆德县水务局13.7%。二是危险源管控率低。部分单位辨识并填报了危险源,但没有对应辨识出的危险源一一制定管控措施,并填入系统,导致辨识出的危险源失于管控。危险源管控率为0的有12个单位,分别是:石嘴山市水务局、吴忠市水务局、兴庆区水务局、金凤区水务局、西夏区农牧水务局、永宁县水务局、大武口区水务局、同心县水务局、红寺堡区水务局、泾源县水务局、水文监测预警中心、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危险源管控率小于50%的有7个单位,分别是:银川市水务局23.1%、贺兰县水务局48%、惠农区农牧水务局5%、平罗县水务局13%、隆德县水务局32%、中宁县水务局1%、宁夏水务投资集团22.5%。
(三)隐患填报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零隐患上报的情况,第二季度全区共有填报单位101家,4月份零隐患上报单位34家,占比34%,5月份零隐患上报单位26家,占比26%,6月份零隐患上报单位26家,占比26%,连续三个月零隐患上报的单位14家,占比13.9%。隆德县水务局和原州区水务局所属单位零隐患上报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国之大者”,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水利部四十七条、水利厅二十条安全措施,做好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方位全链条全管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按时间节点推进有关任务,防控事故风险,坚决避免因工作被动不负责任形成监管盲区漏洞。
(二)加强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录入工作。水利部统计公布了各省水库、水闸、小水电站、在建工程等工程数量,从第三季度开始,将按照统计的工程数量开展评价工作。水利厅将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水投集团管辖范围内的水库、水闸、在建工程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工程清单(附件3-1、3-2、3-3、3-4),请各单位按照清单内容,再次梳理核实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将清单内的工程和应纳入系统监管的规模以上运行工程和2022年在建水利工程全部录入系统。已经录入系统规模以上的淤地坝、农村饮水工程、灌溉工程、泵站等运行工程仍然保留。
(三)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六项机制”实施意见要求,水利部从第三季度开始,对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模型进行了调整(附件4),主要调整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风险度进行调整。危险源风险度、隐患风险度、事故风险度由原来的20、30、50调整为35、35、30。二是对危险源辨识率进行调整。每个工程危险源辨识基准数由原来的5个调整为10个,其中,重大危险源为2个,一般危险源为8个。三是对隐患排查整改赋分进行调整。赋分由原来的隐患排查分值和整改分值调整为隐患排查分值15分、月报分值5分、隐患整改分值15分,增加了月报分值,取消了排查率、整改率权重动态调整。四是对事故风险赋分进行调整。1起一般事故赋10分,一起较大事故赋20分,一起重大或特大事故赋30分。
(四)加强应急管理子系统填报工作。我区作为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子系统试点省区,全区水利系统各单位在为期2周的试点运用中积极开展子系统填报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目标。水利部将于第三季度上下运行应急管理子系统,第四季度起对应急管理子系统进行通报。各单位高度重视急管理子系统填报工作,未填报的模块尽快进行填报,已经填报的信息,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水利部评价时取得好成绩。
水利厅将根据2022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第二季度各单位隐患排查填报情况.docx
附件:3.docx
附件:4.水利部评价模型修改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