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自治区水利厅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17家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本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30%,从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家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查。
二、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处组织,自治区水利工程定额和质量安全中心具体实施抽查工作,从行政执法检查名录库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参与,抽取3名专家配合实施。计划于2026年6月至9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内容
依据有关要求,对被抽查单位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进行监
督检查。抽查内容主要针对资质等级证书信息与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检测能力要求等进行抽查。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3。
四、抽查结果运用
对发现的问题以“一企一单”方式现场逐项反馈,抽查结束后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并在宁夏水利厅网公开抽查结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宁夏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被抽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三)抽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抽查人员存在不当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0951一5552466)反映。
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951一555240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