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全面建立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按照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的意见》(水节约〔2024〕208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电话:0951-5552610
电子邮箱:nxsljsgs@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4月21日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5年4月21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5月21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