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2025-00148 文号 宁水规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宁水规发〔2025〕2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