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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责任分解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2245 文号 宁水资发〔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

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责任分解的通知

宁水资发〔2017〕17号

厅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涉及我厅承担的任务34项。现将2017年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十三五”时期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全面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厅督查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效能考核内容。

    附件:1.水利厅落实《“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责任分解表(水利厅牵头)

          2.水利厅落实《“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责任分解表(水利厅配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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