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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工业用水企业2023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209 文号 宁水节供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工业用水企业2023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宁水节供发〔2023〕4号

各有关工业用水企业:

为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用水单位计划用水和过程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利厅组织对纳入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用水企业用水计划进行了核定,现将45家工业用水企业2023年度用水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用水计划。计划用水是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用水定额约束的重要举措,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管理、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把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同企业生产经营高度融合,主动摆进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大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用水计划落实,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企业实际用水量相比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节余部分可用于水权交易,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计划的,及时提出调整计划建议。

二、做好用水数据统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并按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情况。请认真填写月用水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至自治区水利厅。各企业应当对报送的月用水情况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企业要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落实水务经理管理制度,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推广应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普及节水器具,开展深度节水控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建设节水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取用水智能控制,推进用水在线监控,实现取用水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和互联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非常规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具备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条件的工业企业须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本次下达非常规水源年度用水计划为利用量下限。



附件:1.2023年度工业用水企业用水计划.docx

附件:2.2023年企业月用水情况统计表.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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