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区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宁水移发〔2026〕1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宁夏秦汉渠管理处、西干渠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6〕9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全区36座中型水库、287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请各市、县(区)于4月30日前将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予以公布,督促运行管理单位更新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规程)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目标,全力保障水库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人发生职务变动的,应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