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34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5〕126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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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126号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水文中心发〔2025〕20号)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必要性
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已列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6年)》。工程实施对于进一步延长中小河流洪水预见期、提高洪水预报精度,有效应对中小河流致洪暴雨强度大、演变快、监测难等问题,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意义重大。
二、工程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工程主要依托宁夏现状水文站网,在全区中小河流防洪重点区域组网建设3部水利测雨雷达,建立完善水利测雨雷达数据汇集管理平台、洪水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应用系统和业务运行环境,初步构建区域雨水情监测预报“第一道防线”。
(二)主要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购置水利相控阵型测雨雷达3部,建设测雨雷达站3处,塔形采用钢结构,高25米,顶部设置工作平台,配套围栏、护栏、步行梯、安全警示标识等。
2.配套工程。配套测雨雷达组网应用软件、测雨雷达应用服务软件及网络安全系统。
3.其他工程。建设测雨雷达站供电设施3处,配备变压器、高低压电缆、应急电源等;建设测雨雷达站通讯设施3处;建设塔身方舱3处。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复核优化主要设施设备配置及选型参数。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用地有关意见的函》,宁夏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均位于拦洪库、水库等建设用地范围内,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三、工期及概算投资
(一)项目工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
(二)基本同意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按照2025年第三期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615.1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四、工程管理
(一)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主持工程竣工验收。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后,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负责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坚决防范各类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发生。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五、其他事项
(一)工程实施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及其他相关要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实施涉及压覆矿产资源、文物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要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
用地规模,及时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不得违规占地。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四)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