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张会燕等2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宁水审发〔2026〕44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水利厅对张会燕等2人提交的申请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变更注册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张会燕等2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 索 引 号 | 640000017/2026-00206 | 发文时间 | 2026-04-17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张会燕等2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张会燕等2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宁水审发〔2026〕44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水利厅对张会燕等2人提交的申请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变更注册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