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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640000017/2026-00217 发文时间 2026-04-24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河保护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强化河湖保护治理的部署要求,坚决守牢河湖防洪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功能,推动建设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按照水利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视频调度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一)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审批涉河建设项目,按照“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把受理、审查、许可关口,持续推进审批信息“上图入库”,严禁以涉河项目名义违规许可房地产、化工园区等禁止性项目。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许可实施,严禁汛期在河道内作业、在行洪通道内违规设置办公场所等,及时督促清理施工现场渣土、物料和施工器械、便道、围堰等碍洪设施,确保行洪安全。

(二)推动河道内不稳定耕地退出。加强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对接,及时共享主河槽外缘边界线、洪水频繁上滩外缘边界线(3年一遇洪水位线)、湖泊常年水位线、水库正常蓄水位线等矢量数据,协同摸清不稳定耕地位置、面积,积极推进河道(包括水库库区)、湖泊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不稳定耕地有序退出。

(三)规范河道内种植活动。加强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对接,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审查,坚决杜绝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有序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逐步退出。对暂时难以退出的耕地和高标准农田,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日常管控,严禁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修建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的设施。要持续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调整种植结构,防止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二、深入排查整治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

(一)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黄河干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问题整改,紧盯时间节点和整改目标,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完成一项、核查验收一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持续开展河湖地物遥感图斑核查“回头看”。继续做好水利部河湖地物遥感图斑复核“回头看”工作,同步推进2023-2025年延期整改未销号问题整改和2026年新推送图斑核查,提高问题认定、材料佐证、整改落实质量,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任务。沿黄各市、县(区)要全面完成黄河滩地乱占、乱建问题整改“回头看”,逐项复核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排查新增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置,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坚持举一反三,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排查高秆作物、片林、围堤等导致河道行洪不畅、影响防洪安全问题,动态建立问题台账,录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坚决依法依规整治到位,对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威胁工程安全的要立行立改,确保2026年主汛期前全部完成整改。对汛前确实难以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扎实推进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方案,对纳入名录的32条(个)河湖库,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明确整治目标和年度任务,建立问题、目标、措施、责任“四个清单”,并扎实推进2026年攻坚任务。整改完成的,按照县级自验、市级核销的程序,逐项进行验收销号,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一)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强化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应用,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科学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落实,严禁以疏浚之名规避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紧盯“采、运、销”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机具、堆砂场”关键要素,加强河道采砂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严禁超范围、超期限、超量开采和违规接收、转运无合法来源凭证河道砂石,确保采砂活动依法有序可控。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明确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采砂管理“4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压紧压实管理责任。要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要加强与同级自然资源、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深化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凝聚打击整治合力。

各地要及时梳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分别于2026年6月底和11月底前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刘晓龙联系电话:0951-5552419

邮箱:nxhzzbgs@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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