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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云系统备份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5-00677 发文时间 2025-10-27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云系统备份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云系统备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水利上云系统的稳定性与数据安全性,切实保障水利业务连续、可靠运行,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管理的相关政策及合规性要求,现就加强水利厅上云系统备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备份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等规定,水利行业作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须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分类、备份、加密与容灾机制,确保系统及数据安全。水利上云系统汇聚水文监测、工程运行、水资源管理等核心数据,面临硬件故障、软件缺陷、网络攻击、人为误操作、自然灾害等风险,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扎实做好异云备份工作,确保“核心数据不丢失、关键业务不中断”。

二、细化备份资源范围

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所管理的上云系统、在用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资产,合理划分核心、重要、一般数据资产,确保核心数据“应备尽备”、重点业务覆盖无遗漏。要明确备份范围,主要包括业务数据和系统配置数据,其中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水文监测数据、水利工程运行数据、水资源管理数据、水利项目规划与建设数据等;系统配置数据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程序的关键配置信息。

三、合理选择备份形式

各单位在前期梳理底数的基础上,按上云系统部署环境区分备份形式,其中:

(一)政务云备份。根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及公共云平台资源审批暂行规范》(宁数办发〔2020〕12号),部署在政务云的系统可按需申请异云备份资源,相关费用由自治区统一承担。

(二)信创云备份。根据《自治区政务信创云平台服务指南(试行)》(宁数办发〔2023〕3号),部署在信创云的系统可按需选择任何一家运营商进行异云备份服务,相关费用由备份申请单位自行承担,费用标准由水利厅与运营商统一协商后确定。

四、科学制定备份策略

各单位应根据业务特点、数据更新频率及系统重要性,合理制定备份周期与频次,推荐采用“全量+增量”相结合的备份策略。其中全量备份为定期对全部数据进行完整备份,适用于数据量不大、变更频率较低的核心业务与配置数据;增量备份为在两次全量备份之间,仅备份发生变化的数据,适用于数据更新频繁的业务场景。

五、规范备份工作流程

(一)提交备份申请。各单位须通过《宁夏水利共性资源管理系统》填报《云平台资源备份申请表》,明确备份范围、策略、周期及频次等信息,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水利厅审核。

(二)资源审批与配置。水利厅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审批备份资源。审批通过后,由水利信息中心协调云服务商配置备份策略并下发资源。

(三)实施与运维保障。备份资源下发后,由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备份工作管理机制,明确人员负责备份操作实施,并承担后续日常管理与安全保障职责。

(四)定期进行备份演练。各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备份数据恢复演练,验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与恢复效率,及时发现并优化问题,确保备份系统始终处于可用状态。

联系人:赵杰0951-5552210

技术支撑:苏航0951-5552006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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