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重申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水利行业协会,水利学会,水土保持学会: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重申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宁组通〔2025〕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兼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是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在职和退(离)休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引导广大水利干部切实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政策关,作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对确需兼职的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违规兼职问题发生;切实强化干部兼职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报告,每年12月底前,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集中梳理,更新工作台账,组织兼职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留存的留存、该上报的上报。三是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对违规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确保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