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2025年水量分配(水预算)计划建议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宁夏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为做好2025年度水量分配(水预算)计划,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要求,扎实推进水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实现各地区各行业用水均衡受益,支撑“四水四定”示范区建设,现就2025年度水量分配(水预算)计划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2025年分水源取水(水预算)计划。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各水源分配水量,按照黄河水、当地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分别进行填报,其中黄河水不得高于国家分配的2025年计划指标,非常规水不得低于管控指标,其余水源不得高于管控指标(跨省交易的指标除外),详见附表1。
(二)2025年分行业用水(水预算)计划。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实际用水需求,按照足额保障生活用水、适度配置生态用水、高效利用生产用水的原则进行填报,用水总量不得超过各水源总量之和,禁止挤占基本生态用水和农田灌溉合理用水,保障粮食安全用水,详见附表2。
(三)近三年实际取用水量。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发布的水资源公报和用水统计成果,按照分水源、分行业填报近三年实际取用水量,详见附表3、4。
(四)涉及跨县区、跨行业水权交易等特殊情况的请文字说明。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合实际,合理编制本地区2025年度水量分配(水预算)计划建议,作为分配2025年度用水指标的重要依据。
(二)各县(市、区)水务局于11月20日前,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市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于11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计划建议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吴丹,电话:0951-5552197,邮箱:nxslddzx@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1月14日
附表1
2025年分水源取水(水预算)计划表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区 | 当地地表水 | 黄河水 | 地下水 | 非常规水 | 合计 |
附表2
2025年分行业用水(水预算)计划表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区 | 生活 | 工业 | 农业 | 河湖湿地生态 | 合计 |
附表3
近三年分水源实际取水量统计表
单位:亿立方米
年份 | 行政区 | 当地地表水 | 黄河水 | 地下水 | 非常规水 | 合计 |
2023 | ||||||
2022 | ||||||
2021 |
附表4
近三年分行业实际用水量统计表
单位:亿立方米
年份 | 行政区 | 生活 | 工业 | 农业 | 河湖湿地生态 | 合计 |
2023 | ||||||
2022 | ||||||
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