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和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审批、许可、开采、运输、堆存等过程监管,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提高采砂活动监管效能,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办河湖〔2022〕263号)《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的通知》(水河湖〔2023〕5号)要求,全面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发了宁夏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和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系统,为推进系统测试完善工作,现就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试运行1个月。
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应用
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水利政务服务的具体举措。宁夏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实现河道采砂电子证照申请、受理、签发、查询全过程线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采砂申请人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s://zwfw.nx.gov.cn/),按照审批权限在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新办、变更、注销在线申请。各市、县(区)行政审批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宁政通“行政审批”模块进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审查审批,生成电子证照(发证机关信息详见附件1)。
宁夏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试运行期,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新增河道采砂许可一律通过系统核发电子证照。同时,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现行有效的纸质河道采砂证,登录系统采取信息录入的方式进行电子化、标准化转换。
三、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系统应用
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是证明河道砂石来源合法的有效凭证。依法开采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其运输、装卸、堆存等,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河道整治疏浚等产生的砂石不上岸利用的除外)。宁夏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系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试运行期间通过“宁夏河长通”APP运行,统一格式、一车一单,实现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信息全过程线上登记管理。
依法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采砂人,下载并注册登录“宁夏河长通”APP,在线填写砂石来源、采砂机具等基本信息,现场填报车辆出、入场信息。砂石承运企业,下载并注册登录“宁夏河长通”APP,填写并维护本企业运输车辆信息;砂石承运个人,现场扫描采砂场二维码进行进出信息登记。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人员通过“宁夏河长通”APP在线审核,生成完整的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
核发采砂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宁夏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砂管理”模块,及时更新完善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可采区、“四个责任人”等信息,审核确认采砂人、承运人等信息。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河道砂石资源出让时,同步要求采砂人在采砂场安装满足采砂监管需要的智能视频和具备无线远传功能的地磅称重等数据采集系统和设施。各类数据要满足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系统接口相关要求,确保完成数据对接工作。
试运行期间如有疑问或改进意见,请及时与自治区水利厅联系对接。
联系人:刘晓龙 0951-5552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