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财政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快构建上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黄河保护治理格局,打造绿色生态宝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资环发〔2020〕585号)和2023年水质改善、水源涵养、节水效率指标考核情况,现将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2亿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政金融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资环发〔2020〕585号)要求,通过“1100602-专项上解收入”科目将应当筹集的1亿元资金上解自治区国库,上解资金金额详见附件1。
二、此次拨付的预算指标由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统筹用于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项目支出,固原市本次下达资金全部用于六盘山“山水工程”项目建设。(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
三、请市县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资金安排情况(包括具体安排项目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四、请认真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352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凡下达预算指标中实行公开采购的项目,应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定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填写《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此款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11-节能环保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2130310-水土保持”“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2-水质监测”。
附件:1.2024年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明细表
2.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