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调蓄水池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水规发〔202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调蓄水池安全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