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效益发挥和供水安全,持续提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平,自治区水利厅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 43824)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SL/T 825—2024),结合宁夏实际,组织编制了《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邮政编码:750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sLjsgs@163.com提出意见建议,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联系电话:0951-555227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0月14日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4年10月14日,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工作。截至2024年10月22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