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送审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送审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我厅根据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结合宁夏实际,按照2024年度立法工作有关要求,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草案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ltsz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邮政编码:7500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51-5552225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送审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9日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4年4月29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5月28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