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公 告
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3月2日前,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http://slt.nx.gov.cn)查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邮政编码:75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stbcc@163.com。
有意见建议的,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修改条文对照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2月1日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4年2月1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工作。截至2024年3月2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