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规范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防范和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自治区水利厅修订了《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水利厅安全生产与监督处联系反馈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5日止。
联系人:哈元辰 联系电话:0951-5552048
邮 箱:sltawb@126.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附件:1.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2.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3年11月24日,对《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2月25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共收到涉及《宁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宁夏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