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情况的报告
现将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作要求,从修订水利厅工作规则、印发水利厅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水利民生服务、水生态水环境等重点信息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以水利厅门户主站和各单位子站为重点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8万条;接受行政复议件1件,已办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审批件123件,办力120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100%。水利厅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主动加强与水利部的沟通,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自治区审改办报送取消“水利旅游项目审批”非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审改办的协调。目前我厅已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达到37%,其中取消4项,合并5项,新增1项,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4项变为15项;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水利厅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水利厅各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共梳理权力清单99项,并在水利厅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对水利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宁夏水利网和政务窗口发布服务指南,对外公开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将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布。
(二)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制定部门预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对水资源费、涉水基金等收支情况,及时公开相关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水价改革情况,对民生水利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公开。不断细化水利厅“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水利厅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水利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水利厅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在人事任免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人事任免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及对人事任用的考核标准。紧紧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厅属单位招聘的问题,建立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提高人事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度。2015年水利厅面向区内外招聘工作人员180多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水利厅门户网站按规定进行了公开。同时,将干部调整使用情况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人事任免名单》的形式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既增加了透明度也提升了服务。
(四)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及自治区统一推进公共资源平台建设的规定,深化水利公共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数据报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水利投资项目,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规范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信用、工程质量、项目验收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2015年在建重大水利项目进展情况,并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收集、发布自治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行业信用信息,开展行业信用评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诚信档案管理,并加大对不良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
(五)在民生服务信息公开方面。结合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农田灌溉、人饮水价等涉水事务信息公开,基层水利单位利用公示栏、短信、宣传单等途径力所能及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推进水务公开,供水单位对灌溉调度、供水价格、水费收缴、用水量、供水企业厂务、水务等用水户关注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同时,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及时发布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安排部署和重要举措等信息。
(六)在水生态、水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水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水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染事故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区域水环境质量。
(七)在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拓展受理渠道,借助宁夏水利网平台及水利政务服务窗口,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促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一是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及“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为全面、准确、及时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厅将信息公开纳入水利厅工作规则重要内容,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主要途径全力抓好落实。二是按照国办和自治区加强信息公开的要求,年初印发了《2015年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水利民生服务、水生态水环境等信息公开重点,引导水利系统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新要求加大信息公开。三是设立厅长信箱、网上信访、咨询投诉、调查建议等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广泛听取意见,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公开新上项目、工程招投标、资金分配的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四是细化水利厅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对水利厅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变化等情况,水利门户网站更新,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信息,切实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水利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更多运用图片、图标、图解、视频等方式,加大解读力度。今年《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保障水安全》出台后,水利厅先后利用宁夏日报、宁夏广电等主流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为助推改革深入推进起到重要作用。健全水利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水利舆情收集工作,对涉及水利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准确、亲切、自然的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政府信息,切实发挥好正面引导作用。
(三)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了覆盖自治区、市、县、乡的水利电子政务平台(水慧通),对内实现全区水利系统各单位1.4万干部职工同平台办公,对外提供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等涉水事务服务。借助这一平台,一是水利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加强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的理念和要求,打通公文处理与门户网站通道,专门设置是否公开功能,对需要进行公开的公文一键发布到门户网站公开栏,解决了长期以来信息发布滞后的问题。二是狠抓水利系统门户网站群建设,在宁夏水利网首页开设专栏,方便查询和浏览。各部门、各单位均应在子站(子页)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和窗口。不断加强资源整合,充实网站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公众能力。配备网站专职人员,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对旧的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改造,突出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宣传功能,将水利系统管理类功能调整为平台内设功能,提高了水利门户网站对外服务的针对性,得到广泛关注,截至目前,水门户网站的点击人数达到1233万人次。三是加强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成了网上水利行政审批应用,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跟踪、提醒、督办。接受申请人咨询和投诉,承担服务窗口信息公开、咨询、公共信用信息报送、行政权力公告等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加快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2015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件123件,办力120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100%。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做好涉及水利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水利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三、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
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细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做的不够不深;三是各级水利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水利工作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保证应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强化各级水利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对水利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内容更新,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自治区水利厅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