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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6-01-28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解读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施工环境日趋复杂、安全风险隐患增多,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提出更高要求。部分企业存在培训责任落实虚化、内容碎片化、学时不达标、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建设统一培训标准、强化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有效保障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了总则、培训内容与学时、培训组织实施、档案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六个章节共15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确立企业为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主体,需健全培训制度并落实相关要求;界定适用对象为全区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并细化从业人员分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具体范畴,为后续培训工作开展划定基础框架。

(二)第二章培训内容与学时。聚焦培训核心要素,分层次明确内容、量化学时要求。培训内容结合水利施工特点,按从业人员类别差异化设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侧重方针政策、管理知识及应急处置等;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强化事故统计、方案编制等实操能力;其他从业人员聚焦岗位规程、风险识别及防护技能等。同时明确学时标准,区分初次培训与再培训时长。

(三)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规范培训实施流程,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目标、内容、经费等关键要素并严格执行;列举外部委托、内部集中、网络远程、现场实操、专题研讨五种培训形式,明确企业对培训质量和效果负总责;强调培训经费保障,需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落地。

(四)第四章档案管理。强化培训过程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要求。规定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及考核结果等关键信息,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细化档案涵盖范围,为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五)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职责与惩戒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实施水利工程施工的企业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将经费保障、计

划实施、持证上岗、档案建立等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形成监管闭环。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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