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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吉县将台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1-06622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吉县将台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宁政函〔2017〕19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西吉县将台乡撤乡建镇的请示》(固政发〔2016〕65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将台乡建制,以原将台乡行政区域设立将台堡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将台乡明台村西侧,商业大道东侧。

二、你市和西吉县要积极引导新设立的将台堡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统筹做好撤乡建镇各项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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