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6-00299 | 文号 | 宁环发〔2026〕34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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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
为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警示宣传作用,也为总结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继续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之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办案部门,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借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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