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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6-0026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广播电视局、林业和草原局、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有关部门,自治区及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 部门令第34号)以及《宁 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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