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办公室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6-00052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水利厅办公室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为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宁政函〔2025〕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天勇,0951—5552024)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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