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5-00617 | 文号 | 宁水办函〔2025〕24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通知
宁水办函〔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对石嘴山市然尔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惠农区200MWp光储一体化新能源复合项目、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示范项目等14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联系人:潘纪章联系电话:0951-5552325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