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5-00582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宁夏水务集团、银川中铁水务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第34号令同意。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郭永新
电话:0951-5552273
邮箱:sltjsc@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