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5-00177 | 文号 | 宁水移发〔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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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库工作的通知
宁水移发〔2025〕4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夏秦汉渠管理处、西干渠管理处,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局,宁夏水投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水库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以开展“河湖库固堤行动”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推进水库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坚决守住守牢工程安全运行底线,切实提升水库运行管护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水库项目管理
(一)新建水库项目。近年来,主体已完工的彭阳县石家峡水库,隆德县余家峡水库、边庄水库,西吉县张家沟水库,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严密组织后续收尾工作,及时完成竣工验收,确保新建工程效益发挥。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区共5座,其中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座。相关责任县(区)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于11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主体工程,满足蓄水运用要求。除险加固项目完工后要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原则上2024年以前实施未验收的3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25年底前需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三)水库安全鉴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水库安全鉴定作为确保水库安全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统筹安排2025年接近到期8座水库(具体清单见附件2)的安全鉴定工作,确保水库底数掌握清楚、实现安全鉴定任务“动态清零”目标。
二、开展专项工作
(一)“河湖库固堤行动”。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河湖库固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从责任落实、设施配套、运行管护、除险加固、应急抢险、督导推进等方面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水库运行管理绝对安全。
(二)水库库容管理。持续抓好水库“清四乱”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所有水库的库容曲线复核以及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坚决纠治侵占水库库容、阻塞泄洪通道等问题,保证水库管理界线明晰、安全度汛。
(三)水库矩阵平台使用。于5月底前完成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平台联调联试,并正式投入使用。水库巡查人员要全面推广使用水库巡查软件,以安全监测设施自动感知结合人工巡查方式,进一步提升水库安全管理水平。
(四)水库清淤可行性研究。结合水库运行管理情况,各地要积极选择淤积严重,但流域水土资源条件好、泥沙可实现资源化利用的水库,提前开展清淤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为开展水库清淤项目做好前期准备。
三、水库运行管护
(一)切实压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管理为核心,将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三个责任人”确定、履职作为落实水库管理责任的主要抓手,于3月底前完成责任人公示和平台信息更新,5月底前完成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开展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水库运行管理责任落地、责任人在岗履职尽责。
(二)开展摸底排查。结合“河湖库固堤行动”和水库“清四乱”工作,紧盯水库坝体、溢洪道、放空设施等关键部位,汛前逐库开展排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日常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列入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时消除水库安全运行隐患问题。针对地震、地质灾害、暴雨等极端突发情况,要求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隐患险情,完善上下游应急抢险联动机制,全力确保突发情况下水库工程安全。
(三)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实际,及时修订编制完善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保证正常供水的前提下,逐库复核水库水位和蓄水量,严格控制运行水位,确保突发灾害情况下水库安全。加强水库流域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工作,预案要科学系统、设想全面、处置得当,对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必须要有实用、管用的处置措施。各地要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适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病险水库一律空库度汛,制定限制运行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四)强化维修养护。建立水库维修养护的常态化投入机制,加强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及时修复水毁、塌陷等工程实体问题,养护好闸门、机电设备等关键部位,维护好坝容坝貌等外观形象,保证水雨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水库“小病成险”,保证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发挥,提升水库运行管护水平。
四、水库档案信息管理
水库信息档案是水库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是开展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树立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水库运行管理的意识。对新建已完成竣工验收、除险加固及拟降等报废的水库,应及时完成注册、变更及注销登记工作。同时,还应及时更新项目进度、水库库容、工程规模、水文特征、工程图片、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建筑物参数等信息动态,从细从实抓好信息完善工作,确保水库档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附件:1.2025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清单
2.2025年度全区水库安全鉴定任务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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