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219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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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水投集团、水发集团、银川中铁水务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效,加强欠薪问题源头预防,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的通知》(宁治欠办发〔2024〕2号)要求,水利厅定于2024年5月至9月,在全区水利系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紧盯劳动合同签订、人工费用拨付、工资发放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覆盖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自查及执法检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全面精准掌握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对新开、复工水利工程项目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复工项目欠薪问题化解情况,新开工项目资金到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等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四个清单”(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欠薪隐患排查清单、监察员包项目清单、基本制度落实清单),督促企业将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隐患变成案件,从源头预防欠薪。
(二)加强普法宣传及业务能力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原则,深入企业、工地开展普法活动,面向企业宣传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和落实制度具体要求,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倡导企业自觉知法守法,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培训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各项工资支付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对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手册》自查自纠,主动纠正欠薪问题。
(三)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督促整改。要通过窗口、网站、投诉电话、“宁夏根治欠薪”二维码等维权渠道,确保劳动维权渠道畅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项跟踪落实,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科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认真总结梳理问题和不足,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强化督促检查。
(四)提升监控预警效能。按照自治区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建工程项目监控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及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的各项要求,实时推送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信息数据,做到监控预警平台信息数据应录尽录。及时整改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平台数据存在的问题,提升监管平台数据质量,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数据完整有效、农民工工资发放准确合规、工资保证金数据全面精准、预警信息处置及时高效,精准定位欠薪预警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要落实好水利行业系统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法定职责。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主动加强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间的沟通,做好欠薪舆情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有反映、重大欠薪案件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解决。
(三)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水利厅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流于形式、欠薪线索存量较多、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区水利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属地政府。
请各单位将夏季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及统计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水利厅(电子版发送至宁政通)。
联系人:剡 冰 联系电话:0951-555240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