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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4-0021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 (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水投集团、水发集团、银川中铁水务集团:

近期多地相继发生水利工程溺水事故,教训深刻。随着水利工程建设高峰期,气温持续升高,群众生产灌溉用水、戏水行为增多,水利领域防溺水事故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和在运水利设施各类溺水防范工作,坚决遏制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逐项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特别是要明确水库、水池、渠道等蓄水、输水工程防溺水安全责任人,全力抓好当前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

二 、强化水利工程溺水隐患排查治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一是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巡查检查,准确掌握水库除险加固、干渠改造、河道治理等临水工程建设进展、安全施落实情况,规范文明施工场地布设,及时消溺水等除风险隐患,确保生产施工安全。二是重点排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范围内涉及的河流湖泊、水库、沟渠、蓄水池、淤地坝等溺水易发区域和工程溺水隐患,根据易发溺水工程部位和水域位置、面积、深度等情况,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杜绝在水库、水池、渠道等违规蓄水、非法取水行为,原则上病险水库主汛期一律空库迎汛,如遇较大水雨情、汛情发生,水库应立即预泄,腾库迎汛,确保工程主体安全。

三、完善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要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取水、钓鱼、戏水等行为,尤其是暑期学生戏水游泳行为,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广播系统,推进落实防溺物资“四个一”建设,逐步建立涉水安全提醒机制。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及演练,预警信息发布要直达水利工程建设一线、直达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直达水库防汛及巡河湖责任人,通过“人防+技防+物防”有效实施群防群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协调联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将防溺水工作宣传作为水利安全生产重要组成部分,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增强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加强与教育、公安、应急、气象、乡镇(街道)等单位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按程序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五、强化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河湖长制、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检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防溺水监督检查,并纳入河湖管理、水利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范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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