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153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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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水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统筹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全区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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