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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4-00046 文号 宁水节供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水节供发〔202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实施意见》,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部署要求,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年12月29日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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