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召开2024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042 | 文号 | 宁水办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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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召开2024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水办发〔2024〕3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区水利工作,分析形势与任务,部署2024年水利重点工作,坚决打好全域“四水四定”主动战,加快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3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水利厅一楼报告厅设主会场,水利厅二楼中心会场和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水利调度中心外)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检察院、宁东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负责同志。
2. 全区水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3. 各市、县(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公务员。厅属各中心(站、院)副处级以上的干部。
4. 宁夏水投集团、宁夏水发集团、银川中铁水务公司、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公司、沙坡头水利枢纽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名主要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
各市、县(区)水务局班子成员、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厅属各渠道管理处、水利电力工程学校班子成员、科室和站所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厅属各中心(站、院、馆)其他干部在水利厅二楼中心会场参加。
四、会议议程
(一)书面传达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二)传达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
(三)表彰全区水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四)交流发言;
(五)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朱云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农垦集团公司,石嘴山市、利通区水务局,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作现场交流。请自治区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检察院,银川市、中卫市、盐池县、平罗县、西吉县水务局,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河湖管理处、水土保持处,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作书面交流。请现场交流单位将汇报PPT于1月26日(星期五)15:00前通过宁政通或邮箱发送至会议联系人。
(二)请各单位于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通过宁政通或邮箱反馈至会议联系人。
(三)请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全区水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按时参会。
(四)请水利信息中心于1月27日下午17:00前与各分会场做好视频调试;各分会场务必于1月29日9:00前开机,与主会场做好视频调试、连通,确保会议传输效果。
(五)请主会场参会人员着深色便装,提前30分钟到达,参观水利发展成就展。会议期间严格执行会场纪律。
会议联系人:袁泉 0951-5552200
张盼盼 0951-555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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