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库 > 水利厅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759 文号 宁应急发〔2023〕130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应急发〔2023〕130号

各市(宁东管委会)、县(区)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局、地震局:

为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实施意见》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人防办

自治区疾控局    宁夏地震局  

2023年1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