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指导推进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602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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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指导推进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及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水务局:
为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3〕10号)精神,督促指导固原市各县(区)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全面整改落实有关审计反馈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自治区水利厅成立推进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专班,重点对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开展行政及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实施制度机制完善、存量系统整合、存量数据接入、新增设备上云和平台管理应用数据接入及整理报送,集中各方资源全力解决审计反馈问题,确保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工作日程
9月4日至5日 隆德县水务局;
9月6日至7日 彭阳县水务局;
9月8日至9日 泾源县水务局;
9月10日至11日 原州区水务局。
根据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具体日程安排随机调整。
三、工作专班组成
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自治区水利厅推进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岚海 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生俊 固原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正良 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处长
李雄鹰 水利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处长
李国帅 固原市水务局局长
张敬宏 宁夏水投集团公司总经理
成 员:苏建华 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副处长
鲍小明 水利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副处长
王海峰 自治区水利信息中心副主任
马立军 宁夏水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马 越 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干部
李 飞 自治区水利信息中心工程师
高 波 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工程师
李 涛 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工程师
马守强 宁夏水投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师
韩凯辉 宁夏水投集团公司科技公司工程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固原市及所属各县(区)水务局要进一步增强深化“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各方资源全力配合水利厅工作专班的工作。各县(区)水务局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本单位专班工作,固原市水务局要指派专人全面参与指导工作。
(二)集中资源,全力攻关。水利厅工作专班开展指导工作期间,有关县(区)水务部门需提前组织好当地供水企业、“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总承包方、施工单位及存量系统开发运行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场地、集中办公、集中攻关,确保如期完成系统集成运营工作。
(三)严守纪律,务求实效。专班人员工作期间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一竿子插到底”,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其间产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专班人员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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