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426 | 文号 | 宁水农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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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水农发〔2023〕5号
各市、县(市、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宁西供水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区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31号)要求,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及评价标准,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宁夏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细则组织做好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灌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宁水农发〔2020〕1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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