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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引黄灌区抗旱减灾调蓄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19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快推进引黄灌区抗旱减灾调蓄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区)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陈润儿书记调研全区抗旱减灾工作时的指示精神,结合自治区“十四五”发展3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压砂地退出后种植结构调整及生态修复、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供水、超采区地下水源替换等实际需求,进一步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安全,2022年1月5日,水利厅印发了《宁夏引黄灌区抗旱减灾调蓄工程规划》(宁水农发〔2022〕2号)。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指导市县(区)开展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要求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767号)“从严控制建设引黄调蓄工程”的要求,按照“符合要求、确有必要、规范建设”的原则,在工程规划的基础上,对每座调蓄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补充论证,细化优化水资源配置、调需库容及工程规模。

二、加强前期工作

受地形地质和土地利用等条件限制,做好调蓄工程前期工作十分重要。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调蓄工程安全作为第一前提,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要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公开优选质量意识强、设计水平高、市场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初步设计的编制以可研报告为依据,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原则上不突破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

严把工程方案。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咨询论证制度,确保可研和设计质量。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要件履行审批程序。遇有重大技术问题,要及时邀请区内外权威单位开展论证,并及时向水利厅报告,水利厅给予技术指导。

三、严格质量管理

要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管理有关规定,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和水利厅备案。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和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建成后,项目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各阶段验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宁发改基建〔2018〕759号)。

四、多方筹集资金

各县区要积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专项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水利厅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国家部委对接申请专项资金。

五、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权限、项目资金渠道等有关规定,本项目30座调蓄水库中,22座工程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为相关县区,8座工程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为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筹集建设资金,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外部条件;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按照“谁负责、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建设程序、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实施。要严格工程各环节、各阶段验收,提前做好试运行工作,并及时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抗旱调蓄水库工程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建设的步骤实施,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11座。规划的其他调蓄水库工程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条件,陆续开工建设。请各相关单位将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水利厅。

联系人:陈金蛟,联系电话:0951-5552159。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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