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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关于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的意见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0222 文号 宁水农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水利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按照“半年定规划、一年大变样、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目标,将红寺堡区建设成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红寺堡区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水利保障,水利厅在专题调研对接基础上,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立足红寺堡区区情水情,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支持红寺堡区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互联网+城乡供水”、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为建设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红寺堡建成全区高效节水示范区。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农村供水保障率达到95%以上;落实深度节水控水要求,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率达到78%以上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盐碱地综合治理,有效改良盐碱地;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覆盖率达到90%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方面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支持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制度支持红寺堡区按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的原则,细化明晰不同行业、各类用户水资源管控指标,统筹调配黄河水、当地地表水、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在年度供水指标分配上,根据国家黄河水量分配情况,支持和保障城乡人饮及葡萄、黄花菜、奶牛等特色产业刚性用水需求。(责任部门:法规与水资源处)  

2支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红寺堡区列为自治区农业深度节水重点县,指导支持红寺堡区合理调控农业灌溉面积,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责任部门:农水处节水供水处

3.支持指导推进用水权改革。指导红寺堡区进一步深化用水权改革,用市场手段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用水方式深刻转变。将农业用水权细化到最适宜配置与核算的用水单元,工业用水权按取水许可确权;指导支持开展区域间、行业间、灌域间、乡镇间、协会间、支渠间年度内、跨年度等长短期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支持建立水权交易平台,推进市场化水权交易,盘活水资源存量,协调支持新增工业企业项目通过跨县区交易获得用水权(责任部门:法规与水资源处水文中心

(二)支持做好水利顶层设计和前期工作。指导红寺堡区编制《红寺堡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水利专项规划。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争取将具备条件的重点水利项目纳入《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水专项规划》。指导推进红寺堡区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支持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快咨询论证和审查审批进度。(责任部门:规划计划

(三)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协助指导红寺堡区编制完善红寺堡区防洪规划,统筹城市、产业发展以及防洪薄弱环节,系统规划构建区域防洪减灾体系。支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并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优先安排实施红柳沟等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工程与非工程于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责任部门:建设与运行处、防御中心)

(四)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支持红寺堡区优先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支持红寺堡区近期将肖家窑、乌沙塘等葡萄产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纳入“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解决,远期纳入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解决。(责任部门:节水供水处

(五)支持红寺堡区提升农业供水保障能力将红寺堡扬水支泵站支干渠改造项目纳入红寺堡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力争早日启动实施。支持实施巴庄子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支持在红三干中下游适当位置建设抗旱应急水源调蓄池。指导红寺堡区对所管辖的支渠和泵站提升改造开展规划设计、项目立项加强农业供水调度管理,及时协调处理供水用水矛盾,尽力保障农田灌溉和葡萄、黄花菜等特色产业用水。(责任部门:农水处、灌排中心、水调中心

(六)支持红寺堡区加快水生态修复

1将红寺堡区列入《宁夏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重点地区,从项目资金安排方面支持红寺堡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罗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责任部门:水保处水保站)

2支持加快区域水生态修复。指导协助红寺堡区做好取水许可管理和地下水井关停工作,指导清理整治无证取水超计划用水等违规取水行为;协助支持黄河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推进关停罗山自然保护区工业和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井关闭城市供水覆盖范围内企业自备井(责任部门:法规与水资源处、水文中心

3支持红寺堡区开展盐碱地改良研究。协调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宁夏水科院等科研单位对红寺堡区盐碱地成因进行深入研究,对盐碱地治理成效进行系统评价,分片区、分成因,“一片一策”研究提出治理措施,指导红寺堡区开展盐碱地改良治理。(责任部门:农水处、灌排中心)

(七)指导红寺堡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结合推行灌区泵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鼓励红寺堡区和红寺堡扬水管理处创新完善“法制化工程保护、规范化工程管理、物业化卫生保洁和长效化绿化美化”的“渠长制”运行管理模式。在农业用水管理、农业水价、水利工程管护、基层水管组织建设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灌区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将红寺堡扬黄灌溉工程建设成为易地搬迁水文化展示区,书写“共产党好,黄河水甜”易地搬迁的红寺堡区答卷。(责任部门:农水处灌排中心、水调中心)

(八)支持红寺堡区推进治水数字化转型和科技人才培养支持红寺堡区数字灌区、城乡供水、河湖治理、防汛减灾、行政审批等数字化转型,无偿提供基于水利云的云数据、云储存、云负载均衡、云安全防护等服务。通过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政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引进急需急用资源和人才。协调宁夏水利学校、宁夏水科院等单位,指导建设实训基地,在红寺堡区职业中学设立专业、课程等,培养师资力量和水利实用人才。(责任部门:科信处)

四、有关建议

(一)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建议红寺堡区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加大高效节水灌溉投入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以上。大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持续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坚定不移狠抓田间节水,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各业用水新需求

(二)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力度。建议红寺堡区加快推进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良性水价形成机制,以水价的杠杆作用促进农业深度节水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无水权指标后续开发的耕地,实施差异化水价政策。对于不在水利工程规划供水范围内的盐碱化等低产田,建议采取退耕、休耕轮作、调整用途等措施。

(三)积极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建议红寺堡区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用于水土流失防治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采用PPP、特许经营等模式谋划并推动区域水利项目落地实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合力逐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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