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河湖长制国务院激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09936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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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报送河湖长制国务院激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水文局、典农河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宁水计发〔2019〕15号)下达了2019年河湖长制激励资金。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制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奖励资金要用于河湖管护、河长制专项行动、河长制基础工作三个方面,并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名称、资金数额、计划工期、具体内容、预期效果等方面)。各单位要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激励资金实施方案报送水利厅河湖处。从即日起,每季度末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验收、绩效等情况报送水利厅河湖处。
联系人:黄国峰 电子邮箱:nxhzzbgs@163com
电 话:0951-5552436 13895630898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
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
2.《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制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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