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函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09108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函
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的函》(神华国能鸳鸯湖〔2020〕20号)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制了《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你公司组织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厅接受报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