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中宁县2018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中宁水发〔2018〕293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对随文报送的《中宁县舟塔乡孔滩村枸杞烘干房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为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区位于中宁县舟塔乡孔滩村,属于水库移民安置区。现状枸杞晾晒、加工工艺采用传统、落后的自然风干和人工拣选的加工方式,耗时、耗工且成本较高,同时枸杞品质差,难以形成市场竞争优势,经济效益差。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可改进采摘、烘干、加工、储存等整体工艺流程,促进区域枸杞规模化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改善移民生产条件,加快水库移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项目区水文分析及计算成果。
(二)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15),该项目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三)基本同意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意见。
(四)基本同意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评价结论。
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建设枸杞烘干房,配套完善枸杞加工设施,促进移民安置区枸杞特色产业发展。
(二)工程范围及规模。项目区位于中宁县舟塔乡孔滩村,设计烘干鲜果处理能力为10吨每天,后处理加工流水线设备处理能力为2吨每小时。涉及水库移民人口430人。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即在孔滩村村部北侧布设枸杞烘干房,配套相应加工设备和附属设施。
(二)主要建筑物
1.烘干房。新建封闭式轻型钢架结构枸杞烘干前处理厂房1座,建筑面积591.9平方米;配套电能热泵枸杞烘干设备4套,配套附属前处理流水线设备1套。新建封闭式轻型钢架结构枸杞烘干后处理厂房1座,建筑面积为528.7平方米,配套后处理流水线设备1套。
2.附属设施。院落硬化2677平方米;新建物流及产品展览室各1间,建筑面积66.69平方米;新建配电室2间,建筑面积31.5平方米;配套电动门1扇、铁艺围墙150米、排碱池1座、排水沟30米、供水管线90米、设备电缆121米,以及消防设施等。
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结构及设备选型等相关内容,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工期和工程投资
(一)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
(二)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按照2018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41.00万元。
六、工程管理
(一)中宁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原运行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二)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地点、工期和标准实施,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将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批复的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及时按进度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滞留。
(四)中宁县水务局要加强项目监督指导,督查项目法人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编、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工作。要会同项目属地相关部门,落实项目运行管理责任和维护资金,确保项目良性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