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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王振宁等3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索引号 640000017/2026-00176 文号 宁水审发〔2026〕32号 发布日期 2026-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王振宁等3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决定

宁水审发〔2026〕32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水利厅对王振宁等3人提交的申请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初始注册1人,变更注册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和变更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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