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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宁夏恒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01 文号 宁水审发〔2025〕122号 发布日期 2025-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宁夏恒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的决定

宁水发〔2025122

宁夏恒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续的请示》(宁恒信〔2025〕048号)收悉。经审核,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等有关规定,准予宁夏恒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金属结构乙级资质,有效期自2025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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