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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兰县习岗镇跨汉延渠桥梁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00 文号 宁水审发〔2025〕123号 发布日期 2025-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兰县习岗镇跨汉延渠桥梁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发〔2025123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贺兰县习岗镇跨汉延渠桥梁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习政函〔2025〕90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负责的贺兰县习岗镇跨汉延渠桥梁道路工程在汉延渠桩号77+040处跨越渠道。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桥梁跨越渠道处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审定。你单位需与宁夏汉延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汉延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渠道左右堤正常通行,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工程建设范围以外的渠道和渠道保护范围不得随意开挖和破坏,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单位和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单位与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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