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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5-00177 文号 宁水审发〔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28号

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水建中心发〔2025〕13号)收悉。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3〕37号),我厅组织对随文报送的《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

银川片区包括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其中永宁治理区导洪工程50年一遇洪峰流量117立方米每秒,泄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18.2~19.88立方米每秒,拦洪库50年一遇入库洪峰流量43~156立方米每秒,排洪沟10年一遇设计流量5立方米每秒;银川城区治理区导洪工程50年一遇洪峰流量110~993立方米每秒,泄洪沟50~100年一遇洪峰流量40~444立方米每秒,滞洪区100年一遇入库洪峰流量35立方米每秒;贺兰治理区导洪工程30年一遇洪峰流量67.1立方米每秒,泄洪沟30年一遇洪峰流量8~369立方米每秒,排洪沟10年一遇设计流量21.55~26.78立方米每秒。

二、工程地质

(一)项目区地层岩性为杂填土、细砂、壤土、砂壤土、粉质粘土、角砾、粉砂、粉砂岩、砂岩、淤泥质粉土、砾岩、碎石、卵石等。

(二)项目区块石料和混凝土粗、细骨料的储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主要料场包括镇北堡、套门沟料场等。

(三)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下一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等别标准、范围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

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改造(新建)导洪堤、拦洪库、滞洪区,治理泄洪排洪沟道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

(二)工程等别和标准。

北五、北六拦洪库属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横沟拦洪库属Ⅴ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排洪沟道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

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本次永宁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1处,为北五沟拦洪库上游北一~北五沟导(分)洪;泄洪沟2条,包括北五沟(110国道至闽甘路)、北六沟(110国道至包兰线);拦洪库3座,包括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排洪沟1条,为永二干沟(银子湖至唐徕渠段)。银川城区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7处,包括二号导洪堤、二号和三号导洪堤汇合处、甘沟北沟导洪堤(4处)和甘沟中沟导洪堤;泄洪沟8条,包括独石沟、大口子沟、黄旗沟、小水箕沟、小水箕2#泄洪沟、镇木关沟、拜寺口沟和泉旗沟;滞洪区1处,为芦花滞洪区;滞洪坑2座,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贺兰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1处,为葡萄长廊导洪堤H4;泄洪沟12条,包括宰牛沟、苏峪口沟、贺兰口沟、盘沟、插旗口1#沟、插旗口2#沟、插旗口3#沟、扁梁沟、白头沟、小西伏沟、沙井子北退水沟和沙井子南退水沟;排洪沟1条,为银新干沟。

(四)主要建设内容。

1.永宁治理区。加固导洪工程1处0.76公里,护岸0.66公里,配套建筑物2座、防汛道路0.75公里;治理泄洪沟2条2.87公里,护岸5.02公里、清淤疏浚0.36公里,配套建筑物5座、防汛道路0.58公里;加固改造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3座。主要为坝坡砌护、进出水建筑物改造、坝顶硬化,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设施设备等。改造横沟拦洪库入西干渠处建筑物,洪水入渠处西干渠渠道高边坡砌护;治理排洪沟1条1.7公里,护岸3.24公里,配套建设防汛道路3.11公里。

2.银川城区治理区。新建加固导洪工程7处9.59公里,护坡3.21公里,配套建筑物3座、防汛道路6.94公里;治理泄洪沟8条18.15公里,护岸35.77公里,配套建筑物15座、防汛道路29.11公里;加固改造芦花滞洪区1处,砌护前坝坡、硬化坝顶道路、配套围栏;新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2座,砌护坝坡,配套建筑物5座、防汛道路0.51公里。

3.贺兰治理区。加固导洪工程1处0.75公里,护坡0.75公里,配套防汛道路0.75公里;治理泄洪沟12条46.7公里,护岸47.04公里,配套建筑物4座、防汛道路58.85公里;治理排洪沟1条2.6公里,护岸3.5公里,改造建筑物3座。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砌护结构和建筑物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按18个月控制。施工期应妥善处理防汛与施工关系。

五、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涉及永久用地3762.91亩,临时用地6137.40亩。工程无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本工程主要能耗为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达到节能效果。

七、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原则,按照2024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71295.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金等。

八、工程管理

(一)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实行质量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五)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水利厅。


附件: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

(第一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 安
工程费

设 备
购置费

独 立
费 用

合 计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51051.70



51051.70

永宁治理区

31062.14



31062.14

银川城区治理区

11090.90



11090.90

贺兰治理区

8898.66



8898.66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02.90

383.94


486.84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5.24

44.45


49.69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51159.84

428.39


51588.23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3629.12



3629.12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54788.96

428.39


55217.35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6217.37

6217.37

建设管理费



1483.22

1483.22

工程监理费



706.62

706.62

科研勘测设计费



2438.65

2438.65

其他



1588.88

1588.88

1

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



1369.72

1369.72

2

工程质量检测费



219.16

219.16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54788.96

428.39

6217.37

61434.72


基本预备费




3071.74

工程部分




64506.46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4576.10

水土保持工程




1737.19

环境保护工程




475.90


工程总投资




712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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