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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58/2025-00004 文号 宁水审发〔2025〕25号 发布日期 2025-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25号

同心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同水发〔2025〕16号)收悉,依据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审查意见,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任务和水利部新建淤地坝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项目代码:2410-640324-19-01-792228。

二、实施地点

郭家岔、里沟、井沟3座大型淤地坝建设地点在马高庄乡邱家渠村。马家上庄、马家沟2座大型淤地坝建设地点在马高庄乡白阳洼村。红柳沟大型淤地坝建设地点在张家塬乡汪家塬村。共6座大型淤地坝。

三、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为同心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新建6座大型淤地坝控制流域面积64.23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575.04万立方米,其中:拦泥库容316.05万立方米、滞库洪容258.99万立方米。郭家岔、里沟、马家上庄、马家沟、红柳沟5座大型淤地坝由坝体、放水建筑物和泄洪建筑物组成,井沟大型淤地坝由坝体和泄洪建筑物组成。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3301.2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115.66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85.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建设年限

2025年4月-2025年11月。施工工期控制在8个月。

七、建设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等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中央下达资金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按时调度工程建设情况,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根据工程进展填报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管护责任主体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特性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同心县2025年淤地坝工程特性表

序号

坝名

坝型

结构组成

建设地点

控制

面积

km2

坝高

(m)

库容(m3)

淤积

年限

(年)

投资(万元)

乡(镇)

总库容

拦泥

库容

滞洪

库容

总投资

工程建

设投资

建设征地

移民补偿

1

郭家岔

大型

坝体、放水和泄洪建筑物

马高庄

邱家渠

5.10

9.85

50.15

29.78

20.37

15

394.76

378.27

16.49

2

里沟

大型

坝体、放水和泄洪建筑物

马高庄

邱家渠

8.59

12.3

68.38

33.41

34.97

10

526.42

485.83

40.59

3

井沟

大型

坝体和泄洪建筑物

马高庄

邱家渠

9.83

16.6

55.73

38.3

17.43

10

363.34

347.69

15.65

4

马家

上庄

大型

坝体、放水和泄洪建筑物

马高庄

白阳洼

7.00

8.2

54.9

27.2

27.7

10

408.85

389.03

19.82

5

马家沟

大型

坝体、放水和泄洪建筑物

马高庄

白阳洼

9.60

23.5

75.58

37.34

38.24

10

788.97

742.71

46.26

6

红柳沟

大型

坝体、放水和泄洪建筑物

张家塬

汪家塬

24.11

29.5

270.3

150.02

120.28

20

818.95

772.13

46.82





64.23


575.04

316.05

258.99


3301.29

3115.66

1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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