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等工程线路跨越七星渠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470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4〕120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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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等工程线路跨越七星渠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20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等工程线路跨越宁夏七星渠管理处渠道实施方案的请示》(宁电建设〔2024〕189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实施的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在七星渠桩号21+745、56+350共2处跨越渠道,在高干渠桩号29+850处跨越渠道;甘塘-宁湘直流送端换流站750千伏线路在七星渠桩号6+116处跨越渠道;天都山-沙坡头750kV线路工程在七星渠桩号10+055处跨越渠道。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线路跨越渠道处砌护加固、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审定。你公司需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公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公司和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他事宜由你公司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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