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054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8号
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水建中心发〔2024〕15号)收悉。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3〕37号),我厅对随文报送的《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研究,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
(一)基本同意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结论。
(二)工程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74~18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94~109厘米。
二、工程地质
(一)区域地层岩性主要为上更新统洪积细砂、壤土、角砾及碎石、卵石等。
(二)工程区块石料和混凝土粗、细骨料的储量、质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主要料场包括小干沟、套门沟和拉僧庙料场等。
(三)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下一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情况,工程设计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采取加固导洪堤、加固改造拦洪库、治理泄洪沟及排洪沟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
(二)工程规模和级别。镇朔湖拦洪库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三)工程建设范围及标准。
石嘴山片区包括平罗、大武口和惠农三个治理区。
平罗治理区涉及泄洪沟3条,包括北大闸沟、三号沟和箱涵沟;排洪沟2条,包括第四排水沟(平罗段)和三二支沟(平罗段);镇朔湖拦洪库和西大滩滞洪区各1座;调洪池2座,包括小水沟调洪池和西伏沟调洪池。大武口区治理区涉及泄洪沟2条,包括大枣沟和大武口沟;排洪沟1条为十二分沟;大枣沟调洪池1座。惠农治理区涉及导洪堤3条,包括小狼子沟3#导洪堤、树龙沟导洪堤和葡萄泉子沟导洪堤;泄洪沟6条,包括郑家沟、红果子沟、葫芦沟、正谊关沟、柳条沟南路和柳条沟中北路;排洪沟2条,包括三三支沟和第三排水沟(惠农段);调洪池1座,为西河桥拦洪池。
设计洪水标准下,北大闸沟洪峰流量165~180立方米每秒,三号沟设计流量8.7立方米每秒,镇朔湖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小水沟调洪池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大枣沟洪峰流量40.9立方米每秒,大武口沟洪峰流量1081立方米每秒,十二分沟设计流量为15立方米每秒。大枣沟调洪池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小狼子沟3#导洪堤洪峰流量11.7立方米每秒,树龙沟导洪堤洪峰流量48~119.2立方米每秒,葡萄泉子导洪堤洪峰流量42.1~85.4立方米每秒。郑家沟洪峰流量27.2立方米每秒,红果子沟洪峰流量为256立方米每秒,葫芦沟洪峰流量40.3立方米每秒,正谊关沟洪峰流量为220~291立方米每秒,柳条沟南路洪峰流量为123~338立方米每秒,柳条沟中北路洪峰流量为150~249立方米每秒,第三排水沟(惠农段)设计流量为59.41~79.27立方米每秒。西河桥调洪池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
(四)主要建设内容。
1.平罗治理区
(1)治理泄洪沟3条,单侧砌护3.06公里,清淤疏浚6.5公里,配套建筑物1座、防汛道路6.1公里。
(2)改造镇朔湖拦洪库,改造坝顶及上坝道路16.14公里,配套坝体安全监测等设施。
(3)改造西大滩滞洪区,改造滞洪区防汛道路10.53公里。
(4)新建改造小水沟、西伏沟2座调洪池,主要为加高加固池堤,配套防汛道路、进出水建筑物、围栏等。
(5)治理排洪沟2条11.86公里,建设防汛道路。
2.大武口治理区
(1)治理泄洪沟2条,单侧砌护1.86公里,配套建筑物2座。
(2)新建大枣沟调洪池,主要为加高加固池堤,配套防汛道路、进出水建筑物、围栏等。
(3)治理排洪沟道1条,单侧砌护3.76公里。
3.惠农治理区
(1)治理导洪堤3条,单侧砌护0.23公里,加固护脚9公里,配套建筑物18座、防汛道路12.05公里。
(2)治理泄洪沟6条,单侧砌护16.5公里,加固护脚5.04公里,清淤疏浚16公里,配套建筑物5座、防汛道路23.4公里。
(3)新建西河桥调洪池,主要为加高加固池堤,配套防汛道路、进出水建筑物、围栏等。
(4)治理排洪沟2条,单侧砌护长度32.2公里,配套建筑维修改造35座、防汛道路30公里。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细化砌护结构和建筑物设计。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工程所需混凝土骨料和块石料均就近外购解决。
(三)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施工期应妥善处理好防汛与施工关系。
五、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涉及征收土地2418亩。工程移民安置问题。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本工程主要能耗为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达到节能效果。
七、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原则,按照2023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36547.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八、工程管理
(一)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实行质量检测制度。质量监督执行相关规定,实行分级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五)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
(第一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设 备 | 独 立 | 合 计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76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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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18.54 | |
一 | 平罗县治理区 | 68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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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45.99 |
二 | 大武口区治理区 | 237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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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73.19 |
三 | 惠农区治理区 | 183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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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99.36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95.41 | 329.70 |
| 425.11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41.40 | 421.52 |
| 462.92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27755.35 | 751.22 |
| 28506.57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1341.28 |
|
| 1341.28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29096.63 | 751.22 |
| 29847.85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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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0.32 | 3460.3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840.92 | 840.92 |
二 | 工程监理费 |
|
| 419.53 | 419.53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1356.06 | 1356.06 |
四 | 其他 |
|
| 843.81 | 843.81 |
1 | 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 |
|
| 727.42 | 727.42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
| 116.39 | 116.39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29096.63 | 751.22 | 3460.32 | 33308.17 | |
| 基本预备费 |
|
|
| 1665.41 |
Ⅰ | 工程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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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973.58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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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9.92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
|
| 464.23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 |
|
|
| 396.23 |
Ⅴ | 供电工程 |
|
|
| 33.69 |
工程总投资 |
|
|
| 36547.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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