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051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4〕1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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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4号
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水建中心发〔2024〕8号)收悉。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3〕37号),我厅对随文报送的《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
银川片区包括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其中永宁治理区泄洪沟30~50年一遇洪峰流量24.7~170立方米每秒,排洪沟道10年一遇设计流量2.09~52.09立方米每秒;银川城区治理区泄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89立方米每秒,排洪沟道10年一遇设计流量11.1~16.5立方米每秒;贺兰治理区泄洪沟30年一遇洪峰流量8~448立方米每秒,排洪沟道10年一遇设计流量3.46~26.78立方米每秒。
二、工程地质
(一)区域地层岩性主要为上更新统洪积细砂、壤土、角砾、碎石、卵石等。
(二)工程区块石料和混凝土粗、细骨料的储量、质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主要料场包括镇北堡、套门沟料场等。
下一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采取加固改造拦洪库、治理泄洪及排洪沟道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二)工程规模和级别。二旗沟拦洪库为小(2)型水库,主要及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腰石井拦洪库和榆树沟拦洪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第四拦洪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滚钟口拦洪库为中型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贺兰金山拦洪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三)工程建设范围及标准。
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三个治理区。本次涉及泄洪沟11条,包括月亮沟、北五沟、北六沟、镇木关沟、宰牛沟、李家大沟1#沟(合并段)、红柳沟、插旗口1#、2#、3#沟及沙井子北退水沟;排洪沟8条,包括永清沟、第一排水沟、北渠沟、中干沟、永二干沟、西大沟、银新干沟及典农河(贺兰段);提升改造拦洪库5座,包括二旗沟拦洪库、腰石井拦洪库、第四拦洪库、滚钟口拦洪库及金山拦洪库;新建榆树沟拦洪库1座;新建月亮沟调洪池1座;改造滞洪区2座包括新桥滞洪区和沙井子滞洪区。
设计洪水标准下,月亮沟洪峰流量24.7立方米每秒,北五沟洪峰流量170立方米每秒,北六沟洪峰流量170立方米每秒,镇木关沟洪峰流量89立方米每秒,宰牛沟洪峰流量74.7立方米每秒,李家大沟1#沟(合并段)洪峰流量448立方米每秒,红柳沟洪峰流量121立方米每秒,插旗口1#、2#、3#沟洪峰流量95~207立方米每秒;永清沟设计流量2.09~9.94立方米每秒,第一排水沟设计流量10~52.09立方米每秒,北渠沟设计流量5立方米每秒,中干沟设计流量12.8立方米每秒,永二干沟设计流量10~20.7立方米每秒,西大沟设计流量11.1~16.5立方米每秒,银新干沟设计流量21.55~26.78立方米每秒,典农河(贺兰段)设计流量3.43~18.3立方米每秒。
二旗沟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腰石井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榆树沟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第四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滚钟口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金山拦洪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四)主要建设内容。
1.永宁治理区
(1)治理泄洪沟3条。采用现浇混凝土和浆砌石结构,单侧砌护1.14公里,配套建筑物1座、防汛道路0.19公里。
(2)改造二旗沟、腰石井拦洪库2座。主要为坝坡砌护、建筑改造、坝顶硬化,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等。建设榆树沟拦洪库,新建坝体及泄洪建筑物等。
(3)改造新桥滞洪区,新建沟涵、退水闸等。
(4)治理排洪沟5条。采用混凝土、格宾石笼、植草砖结构,单侧砌护52.28公里,配套建筑物141座、防汛道路56.16公里。
(5)建设月亮沟调洪池,对池堤坡面进行砌护,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等
(6)治理二旗沟拦洪库入西干渠处,砌护上下游渠道,渠道顶冲段设防浪墙。
2.银川城区治理区
(1)治理镇木关沟1条。采用格宾形式,单侧砌护1.26公里,配套防汛道路。
(2)改造第四拦洪库、滚钟口拦洪库2座。主要为坝体加高培厚、坝坡砌护、建筑改造、坝顶硬化,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等。
(3)治理西大沟排洪沟道1条,改造两岸防汛道路25公里。
(4)砌护改造第二、第三、园林场、第四、第五、滚钟口拦洪库泄洪沟入西干渠6处,砌护上下游渠道,渠道顶冲段设防浪墙。砌护改造西干渠滚钟口拦洪库行洪段4.43公里。
3.贺兰治理区
(1)改造金山拦洪库1座,改造坝顶防汛道路11.5公里,增设拦砂坎4处、改造拦洪库入西干渠退水4处,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等。
(2)滞洪区工程。改造沙井子滞洪区,改造防汛道路2.44公里,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等。
(3)治理泄洪沟7条,采用混凝土或格宾形式,单侧砌护19.93公里,配套防汛道路16.45公里、建筑物10座。
(4)治理排洪沟2条,改造两侧防汛道路24.25公里。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砌护结构和建筑物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工程所需混凝土骨料和块石料均就近外购解决。
(三)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施工期应妥善处理防汛与施工关系。
五、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涉及征收土地1208亩。无移民安置问题。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本工程主要能耗为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达到节能效果。
七、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原则,按照2023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74027.3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八、工程管理
(一)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实行质量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五)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
(第一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设 备 | 独 立 | 合 计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55068.55 | 55068.55 | |||
一 | 永宁治理区 | 26892.80 | 26892.80 | ||
二 | 银川城区治理区 | 18207.71 | 18207.71 | ||
三 | 贺兰治理区 | 9968.04 | 9968.04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45.67 | 1399.48 | 1645.15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5.69 | 60.14 | 65.83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55319.91 | 1459.62 | 56779.53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2257.21 | 2257.21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57577.12 | 1459.62 | 59036.74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6515.61 | 6515.61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552.93 | 1552.93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747.99 | 747.99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544.95 | 2544.95 | ||
四 | 其他 | 1669.74 | 1669.74 | ||
1 | 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 | 1439.43 | 1439.43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30.31 | 230.31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57577.12 | 1459.62 | 6515.61 | 65552.35 | |
基本预备费 | 3277.62 | ||||
Ⅰ | 工程部分 | 68829.97 |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2307.74 |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2042.93 |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 | 805.23 | |||
Ⅴ | 供电工程 | 41.49 | |||
工程总投资 | 74027.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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